教务处教学通知
教研(教材)[2023]30号
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(含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)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相关教学单位:
根据《广东省本科高校“十四五”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》,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国家、省、校三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(以下简称“质量工程”)项目建设体系,全面提高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,学校决定在2023年组织开展校级“质量工程”建设项目(含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)申报立项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类别及推荐名额
2023年我校拟立项的校级“质量工程”建设项目(含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)类型如下:
(一)校企联合实验室;
(二)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;
(三)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;
(四)课程教研室;
(五)现代产业学院;
(六)未来技术学院;
(七)专项人才培养计划;
(八)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具体要求
详见《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指南》(附件1)。
(二)材料要求
1. 纸质材料:汇总表1份报送教务处;
2.电子材料:
(1)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fosu@126.com。
(2)各项目负责人于3月11日前登入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质量工程申报系统,填报并上传pdf版本申请书、支撑材料。申报系统从官网https://www.fosu.edu.cn进入,登录数字校园后,进行填报。具体申报操作详见附件《质量工程系统申报指引》。
三、评审立项
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上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择优立项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四、其他需说明的情况
(一)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是遴选推荐为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基础,同时关系未来国家级项目的遴选推荐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结合本单位专业、团队、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等实际,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申报组织工作。
(二)学校将根据各类别项目申报情况,确定项目名额。
(三)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原则上不予立项:
1.已经立项为国家、省级、校级建设项目;或已公布通过结题获得项目称号,目前项目称号未失效的项目;
2.所主持同类别国家、省级、校级建设项目尚未通过校内结题验收,现重复申报的;
3.项目建设未能紧扣学校教学改革实际问题的;
4.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现再次重复申报的;
5.项目负责人非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的;
6.建设任务不切实际,依靠项目现有团队力量无法实施的;
7.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的;
8.其他不予立项的情况。
联系人:雷老师 地点:仙溪A1-310
联系电话0757-82960771 邮箱:530509266@qq.com
附件:1.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指南;
2.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;
3.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汇总表
4. 质量工程申报系统教师使用手册
教务处
2023年12月26日
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26日印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