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山科学技术学院
关于遴选一级教研室(含虚拟教研室)建设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《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附件1)要求,结合我校教研室建设的实际情况,决定组织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一级教研室建设试点遴选推荐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(一)教研室负责人必须是省级以上教学名师,或省级以上一流专业、一流课程负责人,或副高以上职称教师。
(二)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省级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、特色专业、重点专业、示范专业,或一流课程。
(三)教研室成员不少于5人,并组成了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。
二、立项数量:第一批拟立项建设30个左右(每个二级学院一般不超过3个)
三、推荐程序
(一)各学院按通知要求,认真组织、按时完成申报推荐工作,及时报送申报材料。
(二)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,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,校长办公会通过,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具体立项项目。
四、材料报送
电子材料:
(一)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《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一级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信息表》电子版(附件3),于12月17日前发送至邮箱jykfosu@126.com。
(二)各教研室负责人于12月13日至17日登入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质量工程申报系统,填报并上传pdf版本推荐表及支撑材料(附件2)(《推荐表》及佐证支撑材料请合并成一份PDF,不超过100页)。申报系统从官网https://www.fosu.edu.cn进入,登录数字校园后,进行填报。具体申报操作详见《质量工程申报系统教师使用手册》(附件5)。
工作联系:苏老师 电话: 0757-83962500
附件:1.《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
2.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一级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
3.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一级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信息表
4.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二级学院教研室情况汇总表
5.质量工程申报系统教师使用手册
教务处
2021年11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