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处教学通知
教研(教材)[2021]26号
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1〕16号)(附件1)要求,结合我校专业建设实际情况,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推荐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及条件
满足申报条件一项以上的专业可进行申报:
1.“十二五”以来获得省级以上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(简称“质量工程”)专业类项目立项,并已通过省级验收(获得教育部正式立项的专业类项目视为通过省级验收);
2.通过国内外权威组织认证;
3.曾获国家级特色专业;
4.曾获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;
5.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支撑。
二、申报遴选程序
1.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均可参加学校遴选推荐评审。各学院要积极鼓励和组织相关专业进行申报,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学校。
2.学校按省厅规定限额进行遴选推荐。在学院报送的基础上,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的遴选评审推荐,在省厅规定的6个专业指标限额内,确定具体专业推荐名单。
3.经学校遴选被推荐为2021年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,按省厅规定的时间期限和要求完成相关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(具体要求待省厅通知下发后另行通知)。
三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(一)项目申报材料包括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2)、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》(附件3)及相关佐证材料。
(二)材料报送要求
1.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总表》(附件3)电子稿材料至邮箱:jykfosu@126.com。
2. 各专业负责人于11月9日中午12:00前登入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质量工程申报系统,填报并上传pdf版本信息采集表和佐证材料。申报系统从官网https://www.fosu.edu.cn进入,登录数字校园后,进行填报。具体申报操作详见《质量工程申报系统教师使用手册》(附件4)。
3.各推荐专业按省厅要求报送材料。(具体要求待省厅通知下发后另行通知)
工作联系人:教研(教材)科雷老师,联系电话0757-82960771。
附件:1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(教高司函〔2021〕16号)
2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
3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
4、质量工程申报系统教师使用手册
佛山科学技术学院(教务处) 2021年11月4日印发 |
佛山科学技术学院
2021年11月4日